【摘要】 11 23《案例分析》练习一 某承包商参与某高层商用办公楼土建工程的投标(安装工程由业主另行招标)。为了既不影响中标,又能在中标
11.23《案例分析》练习一某承包商参与某高层商用办公楼土建工程的投标(安装工程由业主另行招标)。为了既不影响中标,又能在中标后取得较好的收益,决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对原估价作适当调整,具体数字见表4-5。
表4-5 报价调整前后对比表 单位:万元
桩基围护工程 |
主体结构工程 |
装饰工程 |
总价 |
|
调整前(投标估价) |
1480 |
6600 |
7200 |
15280 |
调整后(正式报价) |
1600 |
7200 |
6480 |
152 |
现假设桩基围护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的工期分别为4个月、12个月、8个月,贷款月利率为1%,并假设各分部工程每月完成的工作量相同且能按月度及时收到工程款(不考虑工程款结算所需要的时间)。
表4-6 现值系数表
n |
4 |
8 |
12 |
16 |
(P/A,1%,n) |
3.9020 |
7. 6517 |
11.2551 |
14.7179 |
(P/F,1%,n) |
0. 9610 |
O.9235 |
0. 8874 |
0. 8528 |
问题:
1.该承包商所运用的不平衡报价法是否恰当?为什么?
2.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后,该承包商所得工程款的现值比原估价增加多少(以开工日期为折现点)?
分析要点:
本案例考核不平衡报价法的基本原理及其运用。首先,要明确不平衡报价法的基本原理是在估价(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分项工程的单价,所谓“不平衡报价”是相对于单价调整前的“平衡报价”而言。通常对前期工程、工程量可能增加的工程(由于图纸深度不够)、计日工等,可将原估单价调高,反之则调低。其次,要注意单价调整时不能畸高畸低,一般来说,单价调整幅度不宜超过±10%,只有对承包商具有特别优势的某些分项工程,才可适当增大调整幅度。
本案例要求运用工程经济学的知识,定量计算不平衡报价法所取得的收益。因此,要能熟练运用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公式和现金流量图。
计算中涉及两个现值公式,即:
一次支付现值公式P=F(P/F,i,n)
等额年金现值公式P=A(P/A,i,n)
上述两公式的具体计算式应掌握,在不给出有关表格的情况下,应能使用计算器正确计算。本案例背景资料中给出了有关的现值系数表供计算时选用,目的在于使答案简明且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