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练习题:合同法律制度

时间:2019-06-19 15:15:34 来源: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整理分享“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练习题:合同法律制度”一文,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将在9月7、8号举行,现在距离考试还有一段时间,考生们要养成多做题的习惯。环球网校小编整理分享“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练习题:合同法律制度”一文,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单项选择题

1.祥玉古玩店发布公告,称本店于2016年1月10日欲拍卖一件古玩。祥玉古玩店的该行为属于(  )。

A.要约邀请

B.普通公告

C.要约

D.承诺

2.2015年3月1日某化妆品公司发布一条广告称:水晶四季是引进韩国全新技术专业消除眼袋、黑眼圈以及眼周暗沉的一套化妆品。一套只需1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订购热线010-88888888,免费送货上门。蒋女士于2015年5月2日得知立即拨打电话表示购买,该化妆品公司于5月2日送货上门。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广告属于要约邀请

B.蒋女士发出承诺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作出

C.该化妆品买卖合同于2015年5月2日成立

D.蒋女士可以在2015年5月3日撤回承诺

参考答案

1.

【答案】A

【解析】《合同法》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属于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2.

【答案】C

【解析】(1)选项A:该广告内容具体确定(有具体的价格等),且表达出一经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表示(明示“随到随购,数量不限”),所以属于要约;(2)选项B: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3)选项C:承诺生效合同成立;(4)选项D: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以上就是环球网校小编整理分享的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练习题,希望考生们认真做题,预祝通过今年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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