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带你了解一下初级会计职称高频考点:仲裁程序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带你了解一下初级会计职称高频考点:仲裁程序的具体内容吧!
带你了解一下初级会计职称高频考点:仲裁程序
一、仲裁开庭不公开
(1)以开庭为原则,以不开庭为例外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2)以不公开为原则,以公开为例外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二、仲裁和解和仲裁调解
(1)仲裁和解
①申请仲裁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②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③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又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再次)申请仲裁。
(2)仲裁调解
①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②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③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示意图:仲裁和解与调解
以上就是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带你了解一下初级会计职称高频考点:仲裁程序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考试最新资讯可以关注考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