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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你理解初级会计职称高频考点: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
1、受理范围
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 [即:平等主体之间] 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均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2、具体规定: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案件包括
第1类:诉讼案件
①由民法调整的物权关系、债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人身权关系引起的诉讼。
②由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调整的婚姻关系、继承关系、收养关系引起的诉讼。
③由商法调整的商事关系引起的诉讼。
④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中民事性质的诉讼。
⑤由劳动法调整的劳动争议案件。
第2类:非诉案件
①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等非讼案件。(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认定民事行为能力)
②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③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等无效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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