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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有哪些呢?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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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
为了进一步规范从事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证券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等有关要求,制定本执业规范。
经营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原则,加强合规管理,提升研究质量和专业服务水平。
经营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当建立健全研究对象覆盖、信息收集、调研、证券研究报告制作、质量控制、合规审查、证券研究报告发布以及相关销售服务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制度,加强流程管理和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证券分析师发表公开言论前的内部报备程序。
经营机构应当从组织设置、人员职责上,将证券研究报告制作发布业务与销售服务业务分开管理,以维护证券研究报告制作发布的独立性。
制作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相关人员,应当独立于证券研究报告相关销售服务人员;证券研究报告相关销售服务人员不得在证券研究报告发布前干涉和影响证券研究报告的制作过程、研究观点和发布时间。
以经营机构的名义发布研究观点、提供研究服务的人员必须是公司正式员工。第六条 经营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当加强研究对象覆盖范围管理。
将上市公司纳入研究对象覆盖范围并作出证券估值或投资评级,或者将该上市公司移出研究对象覆盖范围的,应当由研究部门或者研究子公司独立作出决定并履行内部审核程序。
经营机构应当建立证券研究报告的信息来源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收集环节的管理,维护信息来源的合法合规性。
证券研究报告可以使用的信息来源包括: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发布的政策、市场、行业以及企业相关信息;上市公司按照法定信息披露义务通过指定媒体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八条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公司网站、新闻媒体等公开渠道发布的信息,以及上市公司通过股东大会、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等非正式公告方式发布的信息;经营机构通过上市公司调研或者市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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