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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拓展知识点(22)
自燃固体与自燃液体
自燃物品的危险特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遇空气自燃性
自燃物质大部分化学性质非常活泼,具有极强的还原性,接触空气后能迅速与空气中的氧化合,并产生大量热量,达到自燃点而着火。接触氧化剂和其他氧化性物质反应会更加剧烈,甚至爆炸。
(二)遇湿易燃易爆性
硼、锌、锑、铝的烷基化合物类的自燃物品,除在空气中能自燃外,遇水或受潮还能分解自燃或爆炸。
(三)积热分解自燃性
硝化纤维及其制品,不但由于本身含有硝酸根,化学性质很不稳定,在常温下就能缓慢分解放热,当堆积在一起或仓库通风不良时,分解产生的热量越积越多,当温度达到其自燃点就会引起自燃,火焰温度可达 1200℃,并伴有有毒和刺激性气体放出;而且由于其分子中含有一 0N02 基团,具有较强的氧化性,一旦发生分解,在空气不足的条件下也会发生自燃,在高温下,即使没有空气也会因自身含有氧而分解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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