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做好1998年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做好1998年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5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1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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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个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2017年
5月20日9∶00-11∶00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2017年
5月21日9∶00-11∶00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8∶00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一)《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认真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当事人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流程
1.考试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zg.cpta.com.cn/examfront,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考人员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老考生”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2015年度或201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报考级别为免2科的“老考生”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201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其余视为“新考生”。
2.“老考生”须于2017年3月2日至3月17日登录网报平台,按照系统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3.“新考生”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时间安排 | 报名安排 | 具体要求 |
2017年3月2日-3月8日 | 网上填报信息 | 登录网报平台,注册信息、上传照片、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 |
打印报名表单位审核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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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9日-3月10日(9:00-12:00;13:00-16:00) | 现场资格审核 | 报考人员持相关材料到下列地点,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单位: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地点:北京建工集团党校审核地址: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 |
2017年3月10日-3月17日 | 网上缴费 | 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审核状态,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
(1)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本人携带《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须携带《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携带监理部门出具的本人从事监理工作年限的证明,上述证件、证书均须为原件。
(2)报考人员在审核时还须提交上述证件、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其中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仅限用于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使用”),将复印件附在《报名表》后面,并在左上角装订。
(3)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受理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核事宜。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5月16日至5月19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2017年5月22日至8月21日期间(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须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五、其他
(一)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等17项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2513号)规定,客观题每人每科收费标准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收费标准69元。
(三)2017年继续使用2014年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有关事宜请与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联系。
(四)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雷同试卷进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试卷或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www.bjrbj.gov.cn/bjpta)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六)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七)纪检监察举报信箱:[email protected]。
(八)考试咨询电话: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