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环境评价师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之环境影响评价的产生与发展的相关信息。下面是2020年环境评价师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之环境影响评价的产生与发展的详细内容:
第二节 环境影响评价的产生与发展
知识点一:环境影响评价的由来
1969年,美国的《环境影响政策法》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把环境影响评价用法律固定下来并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国家。
知识点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发展沿革
1.引入和确立阶段
1973年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起步。
1978年《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首次提出了环境影响评价的意向
197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标志着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正式确立。
2.规范和建设阶段
1981年,原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联合颁发的《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明确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纳入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中。
1989年12 月 2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3条规定:
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3.强化和完善阶段
在注重环境污染的同时,加强了生态影响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并重。
1998年11月29日,国务院253号令颁布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第一个行政法规。
4.提高和拓展阶段
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扩展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使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得到最新的发展。
2004年2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系统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对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09年8月17日,国务院颁布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环境立法的重大进展,标志着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进入了新阶段。
考必过温馨提示:考试除了扎实的基础知识还需要掌握一定的考试技巧:
仔细研究问题
如果你不仔细研究这个问题,你可以很容易地回答错误的答案。你不能粗心,把它当作理所当然,或者把它太快的就看完,尤其是当涉及到类似形式的问题时。
注意答题顺序
回答问题有两个程序:
首先,根据答案的时间分配,一般采取简单和困难的顺序;
其次,根据问题的顺序,一个接一个的回答,如果遇到一个难题或一个临时问题,先不做它。
无论是什么样的回答顺序,在完成完整的部分测试后,都必须仔细检查,一个接一个检查,检查缺失和填写,以防错误和错失答案。答案必须是完整和准确,组织良好,突出重点,写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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