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军转干网权威发布军人家属享受优惠和免费军队医疗保障的条件,更多军人家属享受优惠和免费军队医疗保障的条件相关信息请访问军转干考试网。
军转干网权威发布军人家属享受优惠和免费军队医疗保障的条件,更多军人家属享受优惠和免费军队医疗保障的条件相关信息请访问军转干考试网。军人家属符合军队优惠医疗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①经组织批准随军,户口在军人驻地的无工作、无收入(以下简称“双无”)配偶; ②夫妻双方均为军人(以下简称“双军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和经组织批准随军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 ③符合随军条件未随军,且没有领取医疗补助费的“双无”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 ④经师级以上单位批准,在总部确定的边远艰苦地区与军人共同生活的“双无”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 ⑤不符合随军条件,随军人共同生活,且户口在部队驻地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的“双无”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 ⑥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革命,转业到异地工作,现已办理离休手续,返回到军队一方长期居住的军人配偶,在地方就医确有困难,本人要求在附近军队医疗机构就医,经军队一方所在大单位卫生部门批准,并将本人在地方的全年医疗经费转交军队基层医疗机构的; ⑦经组织批准随军,已满18周岁,经指定医院鉴定确实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者仍在中学(含中专)就读,经师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批准的子女; ⑧双军人在异地寄养、并要求在寄养地附近军队医疗机构就医,经就医机构审核确认,符合第(二)项、第(七)项规定条件的子女; ⑨经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供养的父母。 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由团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会同军务、干部、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卫生部门负责为其办理优惠医疗证件。 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军人家属,本人不愿意办理优惠医疗或者居住地附近无军队医疗机构的,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医疗补助费。 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价格计费,免收挂号费、床位费以及取暖费、降温费、保洁费,门诊费由个人负担20%,住院费由个人负担10%。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经接诊医疗机构审核后,其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视情减免。 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调到军队其他单位,其随军家属未随迁,符合优惠医疗条件的,可以继续在原单位享受优惠医疗。 军人家属在军队医疗机构 享受免费医疗的条件 (一)1949年9月30日前入伍、在1955年前后复员,现仍为随军家属的女同志; (二)已故离休干部的“双无”配偶和随军并领取遗属定期生活补助费的牺牲、病故军人的配偶和子女; (三)随军居住在西藏自治区和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的“双无”家属; (四)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革命工作,后经组织批准随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军队管理的离休、退休干部的“双无”配偶。 临时来队的“双无”军人家属,在规定的探亲期间患急症,凭团级以上单位军务、干部和卫生部门证明,在军人的体系医疗机构就医,享受优惠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