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即将参加初级会计师考试的考生们,考试即将到来,大家的备考工作进行得如何了?考必过为大家精心整理了2019年初级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工资、薪金所得-考必过,希望能够助力初级会计师考试,相信坚持一定会有成果。那么,同学们一起快来复习吧!关于2019年初级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工资、薪金所得-考必过的具体内容如下:
知识点:工资、薪金所得
考点频率:★★★★★
难度:中
题型:选择、判断、不定项
项目 |
具体规定 | |
非工资薪金项目 |
①独生子女补贴;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助、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③托儿补助费;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 |
离退休 |
①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免税项目,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 ②“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 |
股票 |
股票增值权所得、限制性股票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 |
出租车 |
个人所有 |
经营所得 |
单车承包单车承租 |
工资、薪金所得 | |
企业年金 |
个人缴纳时:超过工资4%的部分并入本月工资,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 |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 |
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
【例题·单选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项目中,不构成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是( )。
A.加班费
B.特殊工种补助
C.独生子女补贴
D.奖金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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