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1和2012年度内部审计情况的通知

时间:2020-01-15 17:54:3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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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填报2011和2012年度内部审计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发布实行内部审计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审办办发〔2012〕146号)精神,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负责汇总填报《内部审计情况报表》(审统07表)。为做好内部审计情况的具体统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予支持配合。

  一、填报范围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和有关人民团体等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与工作开展情况,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等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与工作开展情况,事业单位、民政部登记注册社会团体等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与工作开展情况,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与工作开展情况。

  二、统计原则

(一)无论统计范围内各单位是否为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会员单位,均应填报该报表。

(二)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和单位,在系统内部汇总后,由上级管理部门报同级内部审计管理部门,即实行垂直管理的中央部门在地方的单位由该部门负责统计,中央企业在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下属企业由中央企业负责统计。

  三、重点指标解读

内审机构:系指已建的专职内部审计机构和与其他部门合建的内部审计机构个数。不含有机构而未配备专职或兼职审计人员的情况。

内部审计职能与监察、内控、风险管理等职能合并在一起的机构,视同为专职机构。

内审人员:系指已配备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和兼职内部审计人员人数。

  四、时间及要求

(一)统计涉及的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区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

(二)请于2012年12月14日前,向协会分别报送2011年和2012年的《内部审计情况报表》纸制和电子件,报送纸制件时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蕙娜 010—8219984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号

邮 编:100086

电 邮:aciia_china@sina.com

附件: 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发布实行内部审计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内部审计情况报表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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