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时间:2020-01-09 11:03:25 来源:

【摘要】 2020年国家公务员人事考试网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通知,国家公务员考试考生应该关注哪些问题?下面,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信息。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五十二、本修正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rticle/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8a81f3236dbf43a4016dc418894e0006&id=0000000062b7b2b60162bcd13002000c&eid=0000000062b7b2b60162bcd1a324000d

以上就是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信息,如果你还有更多关于国家公务员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问题,那么请持续关注考必过国家公务员人事考试网频道吧!

上一篇      下一篇
国家公务员相关推荐 更多>>
国家公务员热点专题 更多>>
热点问答
国家公务员考试年龄限制是多少 公务员国考和省考考试内容有什么区别 函授大专学历能不能考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点能自己选择吗 新闻学专业能报考2022年公务员考试吗 什么是联合培养研究生 什么是破格录取研究生 什么人不适合读研 研究生报名户口所在地填什么 研究生结业和毕业有什么区别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考必过移动版 https://m.kaob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