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资格考试中级理论与实务考点:音像制品出版

时间:2020-01-08 23:04: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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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音像制品

  音像制品是: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激光视盘等,用数字或模拟信号,将图、文、声、像记录下来,经编辑加工后、复制在电、光、磁介质载体上、通过视听设备播放使用的出版物

  2001年12月颁布2002年2月1日施行《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音像制品类别:录音制品(录音带、唱片、激光唱盘)、录像制品(录像带、激光视盘)

  录音制品:盒式录音带、CD

  录像制品:盒式录像带、激光视盘(LD、VCD、DVD、EVD)

  音像制品特点:

  内容特点:高保真音质、高清晰度画面、视觉听觉冲击力

  生产特点:销售量越大利润越高(前期制作投入高、后期复制成本低)、产品可多次利用实现多级开发

  流通特点:信息量大、载体小轻薄、流通快速方便

  消费特点:重复率高、品种多、具有趋同性

  二、国家关于音像制品管理规定

  见《出版专业基础中级》第四章出版行政管理

  国家颁布的行政法规:《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新闻出版总署

  地方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

  音像制品的出版、制作、复制、发行和进口进行监督管理:新闻出版总署+所在地新闻出版局

  *简:对音像制品监督管理:总署+地方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

  关于音像制品制作的规定

  音像制品制作:实行许可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音像制品的制作活动

  音像出版单位:制作音像制品、办理手续后合作制作音像制品(香港、澳门、台湾、外国组织、个人)

  设立音像制作单位手续: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申请、批准、发《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持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执照)

  *设立音像制作单位由省级新闻出版局发许可证

  制作单位接受委托制作音像制品:与委托出版单位(订制作委托合同)—验证出版单位(《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或本版出版物证明、出版单位盖章的音像制品制作委托书)

  音像制作单位不得:出版、复制、批发、零售、出租音像制品

  关于音像制品出版的规定

  音像制品出版:实行许可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音像制品的出版活动

  设立音像出版单位: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申请、审核)--新闻出版总署(审批、发《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持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设立音像出版单位由新闻出版总署发许可证

  其他出版社出版配合出版物的音像制品(图书出版社、报社、期刊社、电子出版物):省级新闻出版局(申请、审核、批准)--新闻出版总署(备案)--省级新闻出版局(配发版号、复制委托书)

  *申请书:本版出版物名称、制作单位、主创人员、主要内容、出版时间、节目长度、复制数量、载体形式等

  *配合出版物的音像制品:名称必须与本版出版物一致、统一配套销售、不得单独定价

  *出版单位进行委托:不得委托没有许可证的单位制作音像制品、委托制作必须订制作委托合同、出示《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或本版出版物证明、盖章的音像制品制作委托书

  音像制品及包装上注明:出版单位名称、地址、版号、条码、出版时间、责任编辑、相关著作权记录、进口音像制品进口批准文号

  关于音像制品进口的规定

  进口音像制品成品、用于出版、信息网络传播及其他用途:外国、香港、澳门、台湾

  文化部和海关总署2002年4月17日发布2002年6月1日施行《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

  音像出版单位:批准范围内从事进口音像出版业务

  出版进口音像制品:报新闻出版总署(内容审查)

  报文化部申报材料:进口录音录像制品报审表、著作权贸易协议中外文文本草案、原始著作权证明书、著作权授权书和国家著作权认证机构登记认证文件、节目样片、所需其他材料

  出版进口音像制品: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著作权贸易协议、原始著作权证明书、著作权授权书)审查、认证—报国家版权局(审批)

  进口音像制品:新闻出版总署进口音像制品审查委员会(专家审查)、批准发《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不批准发《进口音像制品审查通知单》—持批准单到海关(母带或母盘进口手续)-进口音像制品出版后30日内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简:出版进口音像制品:总署审批-海关进口-总署备案

  音像制品及包装上注明:进口批准文件文号、外语节目的中外文名称

  *1年内未出版发行:报总署备案说明、终止进口的总署撤销批准文号

  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规定

  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习称:版号:适用于在中国注册的音像制品出版者所录制出版的

  国际标准音像制品编码:国际唱片业协会提出、国际标准化组织采用、缩写ISRC

  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结构:ISRC国家码CN-录制年码-记录码A、B-记录项码/类别代码(录音制品代码A、录像制品代码V)

  三、音像制品编辑工作

  与图书相同之处:信息采集、选题策划、组稿、审稿、加工整理、样片检查、出版物宣传等

  与图书不同之处:媒体的选择、声音的配置、画面的安排、解说词的撰写、音响效果、拍摄场地、选题策划充分考虑电、光、磁介质载体的特殊之处,综合策划等

  比照纸介质音像编辑工作特点:选题策划、稿件组织、节目内容审查评改、参与节目制作

  音像编辑工作基本要领:声像优化、信息浓缩、全面综合

  图书报刊:文字传播、单一视觉刺激

  音像:声音画面传播、立体感官刺激、传播速度快、信息高度浓缩、携带方便、易于传播、汇集和承载所有艺术形式、保存寿命长

  音像制品的选题策划

  音像制品选题的种类:按来源划分、按内容题材划分

  按来源划分:原创性选题、再次开发性选题、引进行选题

  原创性选题:节目总体设计、组织创作、录制拍摄、编辑加工、素材合成、委托复制、市场发行,音像出版社独立完成

  再次开发性选题:已经在社会上公开发表和传播的音像节目,如舞台演出、电视广播

  引进性选题:来自音像出版单位以外的选题

  引进性选题分类:制作单位制作出版单位生产总发行的成品、作者方与出版单位合作制作生产总发行

  按内容题材划分:文化艺术类选题(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校教育类(教育教材类选题要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批准)、社会教育类

  音像制品选题策划要点:拓宽视野力求创新、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抓住社会热点开发衍生产品

  音像制品选题策划内容:基本思想、预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节目名称、内容介绍、著作权情况、出版方式、出版类别、主创人员情况、经费预算、资金来源、预计完成时间、发行对象、预计发行量等

  音像制品的稿件组织:组稿内容多样化、编辑参与创作程度高、对作者要求高

  音像节目的审查评改

  音像节目:必须经过三审和编辑加工才可以转化成音像制品。评改步骤、方式和图书审稿不同

  审查步骤:文字稿本审查评改—母带母盘审查评改—音像节目样品测试性审查

  审查评改音像节目注意事项:充分重视文字稿本(镜头剧本、曲谱、歌词)审查评改、审查评改要全面、注意语言文字的把关、做好加工整理工作

  音像节目制作过程中的编辑工作

  音像节目制作:导演、录音师、摄像师、监听、责任编辑(音像制品)

  音像制品责任编辑:与参与者签订合同、录制现场及时提出意见、监督实施方案(超出做专项报告)、素材编辑合成前提出方案、参与编辑合成工作(进行试听、试看、校对)、提出包装宣传文字材料和设计要求填写设计单、印制单并进行包装宣传校核。

  编辑过程中对相关材料的整理保管—交出版单位档案部门验收归档

  文字资料:节目著作权使用或转让合同、海外引进节目原始著作权证明书、国家有关部门各种批准文件(引进出版文件、重大选题备案答复文件、批准合作录制的文件、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分配单)、音像节目审稿单、《音像制品复制委托书》存根联、复制加工合同、音像制品彩封及宣传品审稿单、印刷小样、影视节目剧本或译本、录音制品的歌词、总谱、曲谱、委托发行或联合发行合同、联合录制节目的联合录制合同、与参与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其他有关业务文件

  录音录像资料:原始母带母盘、送审样带样盘、成品样带样盘、音像节目编辑制作过程中有保留价值的录音、录像素材等

  四、音像节目的编辑制作流程

  录音节目的编辑制作人员:录音师、监听、编辑

  专业录音种类:现场录音、录音棚录音

  专业录音过程:由传声器转换成(经过调制的音频电信号)—调音台(放大处理)—输入双声道录音机或多声道录音机(得到双声道或多声道信号)、--调音台、混响器、延时器、激励器(进行混合编辑)—输入磁带或数字录音机职称立体声信号的磁带或光盘

  录音技术设备:传声器、录音机、调音台、监听设备、辅助音像处理设备

  录音节目制作流程:前期准备、节目录音、后期混录合成

  录像节目的编辑制作:分前后两期、母带母盘要经过三审制

  录像节目制作:编剧、策划、导演、演员、摄像师、录音师、灯光、美工、场记、剧务、化妆、服装、录像剪辑、编辑等

  录像过程:光学图像(转换成电信号)--磁信号、数字信号-记录录像带、数字信号上

  录像技术设备:专业摄像机、录像机、现场录音设备、辅助拍摄设备(反光板、照明灯、光度计)、编辑制作系统(视音频编辑控制台、录像编辑机、视频特技机、录音机、字幕机、录像机、监视器等)

  录像编辑制作:线性编辑(模拟信号和数字信号)、非线性编辑(数字视音频工作站、数字信号)

  录像节目制作:前期准备(导演选景、选演员、选道具、服装、特技拍摄设备)、拍摄录像(导演指挥)、后期编辑合成(导演、编辑、录像剪辑)

  改变画面节奏和视觉效果:剪接、延长、压缩镜头

  音像制品的包装设计要求

  音像制品包装设计(录音带、录像带、光盘):AB面盒贴、光盘表面图文、内装说明书、塑料盒的面封和底封、外套纸盒的面封底封、彩印卡纸袋

  五、音像制品的复制加工

  录音录像带的复制加工:工作母带制作、子带复录、切割灌装、产品包装

  子带复录:采用四路高速复录方式、标准化32:1、64:1和96:1

  盒式录音带、录像带产品质量检验:采取随机抽查方式、新闻出版署《盒式音带告诉复制系统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光盘的复制

  光盘的规格:直径为80毫米和120毫米的激光唱盘、直径为80毫米和120毫米的激光视盘VCD、DVD、直径为300毫米的激光视盘LD,都属于只读光盘

  光盘制作过程:检测原稿盘质量、制作玻璃原版盘、制作压模盘、复制商品盘、印刷盘面图文等

以上就是考必过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出版资格考试中级理论与实务考点:音像制品出版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够为大家带来帮助。瀑布——为了奔向江河湖海,即使面临百丈深渊,仍然呼啸前行,决不退。而你们就像那瀑布,为了实现人生目标不惧困难,坚持备考,一往无前。加油吧考生们,你们是最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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