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2021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中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招生有关政策规定,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21年新疆警察学院公务员录用考试注意事项”的信息,一起来看下“2021年新疆警察学院公务员录用考试注意事项”内容吧!
2021年新疆警察学院公务员录用考试注意事项
2021年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公务员录用考试有关注意事项
按照《2021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中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招生有关政策规定,现就该志愿进行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笔试:6月30日;
面试:7月3日。
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
笔试、面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省公安厅将于我省提前批次志愿填报结束后,以电话方式通知符合公务员录用考试条件的考生参加考试。
2、请填报该志愿的考生,在6月29日当天保持手机畅通,确保能及时接到考试通知。如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接听电话,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外地考生可提前安排赴哈行程并做好应考准备。
咨询电话:156 3609 5186
黑龙江省公安厅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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