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小编整理了关于“2021年公安部直属事业单位面试资格复审准备材料清单及要求”的信息,一起来看下“2021年公安部直属事业单位面试资格复审准备材料清单及要求”的内容。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等证件。
2. 笔试准考证。
3. 考试报名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入党时间)。
7.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应具有人员调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党组织印章,并由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签字。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离职有关材料。
8. 按规定填报《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表》。
9. 报考单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有关要求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材料不全或者有关材料中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通报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并报中央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附件:1.《同意报考证明》.docx
2.《放弃面试资格的声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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