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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考试院:2021年高校招生工作意见公布
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公布
根据《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省招委会研究制定了《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现予以公布。
2021年,我省高考时间安排在6月7日至9日。按照前期已经发布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的规定,今年高考的考试科目、成绩构成、录取批次、志愿设置、投档规则等方面进行了相应调整。
志愿填报仍分为两个阶段,具体为:第一阶段(本科)6月27日至28日预填报,6月29日至7月2日正式填报;第二阶段(专科)7月25日至26日预填报,7月27日至28日正式填报。各批次征求志愿填报时间另行公布。
2021高考八省改革:
从2014年开始,我国开始了新一轮的基础教育改革,这是中国历史上做大的一次变革。自2014年开始,至2020年,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六个省份均实现了新高考改革并落地。而今年,第三批参与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共有八省,分别为广东、福建、重庆、湖南、湖北、河北、江苏、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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