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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1】酒精本身没有明显的致癌能力。但是许多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喝酒与多种癌症的发生风险正相关——也就是说,喝酒的人群中,多种癌症的发病率升高了。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支持上述发现?
A.酒精在体内的代谢产物乙醛可以稳定地附着在DNA分子上,导致癌变或者突变
B.东欧地区广泛食用甜烈性酒,该地区的食管癌发病率很高
C.烟草中含有多种致癌成分,其在人体内代谢物与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物相似
D.有科学家估计,如果美国人都戒掉烟酒,那么80%的消化道癌可以避免
【答案】A
【解析】A。题干结论:喝酒与多种癌症发生风险正相关。A项,指出酒精的代谢产物乙醛可能会导致DNA分子癌变或者突变,在喝酒与癌症之间建立了联系,说明了喝酒确实会增加患癌症的风险能够支持题干的发现。B项,通过东欧地区的现象,举例证明了观点,但东欧地区只是特例,未必具有代表性,其对题干的加强力度不如A项。C项,通过烟草与酒精的类比来说明酒精可能会致癌,但烟草与酒精本就不同,两者未必具有相似性,属于不当类比,不能对题干进行支持。排除。D项,题干要论述的是喝酒与癌症发生风险之间的关系,而该项说的是“戒掉烟酒”,属于偷换概念,无法支持题干结论。故本题选A。
首先拿到这个题目我们要先分析出题干的论证主线是什么,其实针对这道题目,题干就是根据一项调查得出了一个结论,即喝酒与癌症有关。接下来我们在选项里选择一个支持力度最强的即可。针对这道题目正确答案是A项,很多同学可能会错误的选择B项。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为什么A选项要优于B。首先A选项是从本质上给我们解释了喝酒为什么会导致得癌,而B项仅仅举了一个东欧地区的例子,而我们说一个地区并不能代表所有的情况。故当选项同时出现从本质上进行支持和举例进行支持时,我们选择从本质上进行支持的选项,即“本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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