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中国期货业协会:2021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3号)”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中国期货业协会:2021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3号)”的内容吧!
2021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3号)
2021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3号)
根据北京地区疫情形势及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报考2021年1月16日北京地区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考生需出具考前7日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否则将不能参加考试。北京地区考生可于2021年1月8日17:00前拨打客服热线021-61651128并提供相应材料申请退款,超时将无法安排退款。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请考生及时了解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和协会相关通知公告,同时保持手机电话等通讯畅通。
特此公告。
中国期货业协会
2021年1月5日
以上就是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中国期货业协会:2021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3号)”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考试最新资讯可以关注考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