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部在前期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教育部禁止这七类不当教育行为”的信息,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教育部禁止这七类不当教育行为”的内容吧!
教育部禁止这七类不当教育行为
一是身体伤害,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二是超限度惩罚,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三是言行侮辱贬损,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四是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五是因学生个人的学习成绩而惩罚学生;
六是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七是指派学生代替自己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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