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资格考试时间已然临近,即将参加考试的考生们,你们准备好奔赴“前线”了吗?考必过为你们精心整理了新刑事诉讼法同步测试习题:执行,先来试试手,检验一下自己的复习成果吧!希望这套新刑事诉讼法同步测试习题:执行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1.【中等难度】请根据修订后的刑诉法的规定,判断下列关于刑罚执行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A.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B.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剩余刑期在六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C.对于被判处拘役和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D.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释放
2.【真题难度】在刑事诉讼执行程序中,下列哪些情况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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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女罪犯张某,被发现服刑时怀有身孕
B.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的罪犯王某,在狱中自杀未遂,致使生活不能自理
C.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李某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D.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的妇女赵某,服刑时其正值哺乳期
3.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的说法与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种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或者对精神病的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B.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上一级监狱管理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批准
C.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
D.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种类有管制、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三种
参考答案:
1.【答案】BD
【解析】新《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据此可以确定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该法第259条规定,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恢复政治权利。据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第250条和本条的规定,可以确定C选项正确。
该法第249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据此可以确定D选项错误……
【陷阱分析】本题AC两个选项都比较容易做出判断。
B选项是本题修改的内容,为了改变看守所人满为患、交叉感染的现状,有期徒刑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的刑期仅限于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
D选项,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判决宣告后,就应当立即释放被告人,而不是等到判决生效后。因为这样对被告人权利侵害的时间更长,国家赔偿的也相应的要增多……
2.【答案】ACD
【解析】新《刑事诉讼法》第254条第1款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所以CD两选项正确。
该条第2款规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所以A选项正确。
该条第3款规定,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所以B选项错误。
【陷阱分析】A选项,依据原刑诉法是错误的,而新刑诉法对此作了修改,这更体现了人道主义。
B项是不能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
CD两个选项属于常规考法,往年真题中多次出现。
3.【答案】C
【解析】新《刑事诉讼法》第254条第4款规定,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该法第145条规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此删除了原刑诉法第120条两种鉴定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的鉴定的规定。
结合以上两个条款,确定A选项错误。
该法第154条第5款规定,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所以B选项错误。
该法第256条规定,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所以C选项正确。
该法第258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所以D选项错误。
【陷阱分析】A选项意在考查考生,是否前后联系记忆,是否把原刑诉法规定,但是被新刑诉法删除的这一条内容从脑中移除。
B选项考查知识掌握的准确度。
C选项是正确的,注意和检察院对减刑、假释监督的不同。
D选项所考查的这个法条很容易出成多选题。本选项倒着考了这个法条。
这要比出成多选题更有难度。因为多选题,你只要判断四个选项分别是或不是即可,而D选项不仅要你知道哪些是,而且具体几个,他们分别是什么,都要很清楚,选项中不一定全部列出,缺少引导思考的线索。
但无论谁难谁易,只要你准确将此法条记住了,就都变得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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