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考试网权威发布中国普法网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通道 已开通,更多中国普法网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通道 已开通相关信息请访问国家
司法考试网权威发布中国普法网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通道 已开通,更多中国普法网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通道 已开通相关信息请访问国家司法考试网。【导语】今年是国家司法考试最后一年,从今天开始到7月4日接受网上报名。据了解,今年不少考生将报考,准备搭上司法考试末班车。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6日、17日在全国统一举行,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4日。考生需要再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国家司法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报名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中国普法网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通道 已开通 | ||||
报名通道 | ||||
报名通道一 | 报名通道二 | 报名通道三 | ||
报名时间 | ||||
2017年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4日。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中国普法网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各地具体报名事项,特别是需要现场办理的报名事项由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发布公告。 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试卷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藏文试卷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试卷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试卷考点、考场。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具体组织。 | ||||
报名材料 | ||||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上述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 ||||
报名条件 | ||||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包括国家或者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县级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 ||||
考试公告 | ||||
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 ||||
港澳居民参加2017年司法考试事宜公告 | ||||
台湾居民参加2017年司法考试事宜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