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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初级经济师考试《人力资源管理》知识点(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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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的概念[了解]:
《劳动法》中所讲的工资,是指劳动者依据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通过提供劳动从其所在用人单位获得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用人单位以各种形式支付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但不包括支付给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及其他非劳动收入。
工资的构成形式及基本原则[了解]: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支付[了解]:
(一)工资支付的形式
《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工资应当按月支付。并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二)工资支付的项目
按照我国的统计口径,工资总额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①计时工资。②计件工资。③奖金。④津贴和补贴。⑤加班加点工资。⑥其他工资
劳动者以下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①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②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③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三)工资的部分扣险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①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②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③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④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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