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2020年江苏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说明

时间:2020-09-12 14:19: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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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2020年江苏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说明

2020年下半年江苏教师资格考试备考在即,小伙伴们有在认真备考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应对开始,下面考必过就带领大家一起来看看,关于江苏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说明,想要了解的小伙伴赶紧来围观吧。

考试说明

1.所有科目全部为纸笔考试。

2.考试各科目日程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3.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 号)文件精神,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 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 考生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取得科目201A、202A 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4.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精神,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自2017年下半年起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 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

上述各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经教育部同意,我省暂不开考“俄语”和“小学全科”学科。

5.根据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教育部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根据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如已报名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2020年上半年转考至下半年考生),可在9月11-16日期间,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申请退费。考生一旦申请退费,将不能再次报名参加本次考试。逾期未申请退费的考生,将被视同自愿放弃退费,可继续参加下半年考试。

以上是本次考必过带给大家的内容,小伙伴们都清楚了吗?如果大家对于教师资格考试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多多关注考必过,我们将继续为大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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