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点击查看:2020高级会计师考试案例分析试题37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点击查看:2020高级会计师考试案例分析试题37的具体内容吧!
点击查看:2020高级会计师考试案例分析试题37
各位小伙伴大家好,高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试题题型为案例分析题,考必过为大家带来了案例分析题供考生练习,帮助大家熟悉题型和解答技巧。
案例:
中天集团股份公司为一家国有控股的股份公司,中天集团股份公司拥有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四家境内上市子公司。2012年中天集团股份公司为了提高公司的业绩,留住高级管理人才和吸引更多的有志才俊为公司服务,决定对甲乙丙丁四个上市子公司的管理层进行股权激励。
资料一:
甲公司国家控股比例为45%,但公司的主要决策由中天集团股份公司控制。甲公司 2010年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成员共10人,其中,外部董事 3人(均来自中天集团股份公司公司)、独立董事3人,薪酬委员会3人中1人为甲公司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中天集团股份公司的主要业务都集中于甲上市公司。激励方案规定,甲公司将利用资金回购部分股票,如果三年内甲公司净资产收益率都达到10%以上,甲公司将向上述激励对象授予回购的股票。
资料二 :
乙上市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初步确定的股权激励对象包括:张某,乙公司总经理;赵某,乙公司监事会主席;夏某,乙公司外部董事;李某,乙公司独立董事;王某,乙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刘某,中天集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任乙上市公司董事长;潘某,持有乙上市公司15%股权。
要求:
1.根据资料一分析该公司是否符合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条件以及股权激励方案的种类。
2.根据资料二判断并说明可以确定能够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有哪些;不允许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有哪些?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1)甲公司属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尽管2010年甲公司被审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由于不属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而且也并非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并不影响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初步判断还可以看出,董事会中外部董事比重是60%,但由于该控股公司主要业务都集中于上市公司,因此控股股东委派的董事不属于外部董事,故该公司违反了国有境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规定:外部董事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此外,该公司薪酬委员会中有1名执行董事,也不符合所有薪酬委员会成员都必须是外部董事的规定。
(2)甲公司采用的是业绩股票的激励模式,在符合一定业绩的条件下授予公司股票。
2.(1)可以确定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有乙公司总经理张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王某。
理由:总经理是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最重要的人力资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都是股权激励的对象。
(2)不允许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有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某、公司独立董事李某和持有上市公司15%股权的潘某。
理由:由于乙公司是国有控股公司,按规定监事不应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独立董事代表中小股东起监督和保护作用,不应参与股权激励;潘某持有股权比例过高,而持有5%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人员,未经股东大会批准,不得参与股权激励计划。
美好时光总是那么短暂,考必过今日分享就结束了。大家有没有做对这道题呢?如需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考必过!
以上就是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点击查看:2020高级会计师考试案例分析试题37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考试最新资讯可以关注考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