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即使面前是荆棘也请坚持,加油备考,未来一定收到回报的。下面是2020年河南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通知,小编建议有准备参加考试的备考生一定要合理规划时间,仔细阅读相关规定,提前做好考前准备。下面让我们看看2020年河南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通知的具体内容:
关于做好2020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20〕39号)精神,现将2020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语种、级别和科目设置
翻译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韩国语共8个语种,每个语种翻译资格(水平)均分为一、二、三级,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科目。
(一)口译考试。一级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其中,目前仅二级英语《口译实务》科目同时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的《口译实务》只设“交替传译”。
(二)笔译考试。一级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
二、考试时间、方式和考点
根据2020年度职业资格考试计划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考试事项调整等有关精神,2020年度上、下半年翻译考试合并组织,于11月14日、15日统一举行。口译和笔试考试均实行电子化考试形式(以下称机考)。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一)口译考试
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科目考试连续组织,考试间隔期间考生不得离场。《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考生听、译并输入的方式作答,《口译实务》科目采用考生听、口译并现场予以录音的方式作答。
(二)笔译考试
笔译机考须统一使用人事考试机考系统,按机考有关规定实施考务,使用鼠标和键盘进行输入作答。
以上口译和笔译机考均在义乌市设有考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一)报考一级翻译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报考二、三级翻译的,不限制报名条件。
(三)报考二级翻译免试部分科目的,规定如下:
1.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截至2019年底,全国2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为相关院校(名单见附件)。对免试1科的在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再要求其提供在读证明材料。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统一由人社部人考中心会同国家外文局考评中心核验、确认免试资格。
2.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四、考试大纲和相关规定
2020年版翻译考试各语种、级别、科目的考试大纲已在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http://www.catticenter.com)公布。
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机考系统,按机考有关规定实施考务。考生应考时,需携带黑色墨水笔,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设备及规定以外的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草稿纸统一配发和回收。
开考前,考生须阅读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等,并在考试中严格遵守。
特别注意:口译考试考生须在开考30分钟前到达考场,迟到者不得进入口译考场,考试期间也不得提前离场;笔译考试考生须在开考后5分钟前到达考场,迟到者不得进入笔译考场,开考2个小时内,不得交卷离场。
在口译考试开始作答之前,考生须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录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束后,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等。
考试过程中,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等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可申请免费参加下一次同级别科目的考试。
五、告知承诺制报考事项
(一) 一般情况的报考流程
报考人员应于9月10日至19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链接,或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按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在网上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流程。
1.未注册(首次报考)的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在线核验完成(一般24小时)后,报考人员再次登录网报系统,在阅读《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及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网报系统,在认真阅读《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后,在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填报(如专业工作年限、工作单位与地址、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报考级别、专业、科目、考区、报名点等)。
3.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4.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5.在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后,在线交纳考试费用,交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在试卷预订后或因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在报考过程中,如有以下特殊情况,按相应方法处理。
1.对于持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报名的,将无法在线核验,须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
2.对于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还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联系浙江省人事考试院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同时须打印报名表并保存,用于成绩全部合格后到现场审查)。
3.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无在线核验的,须联系浙江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后再作处理。
(三) 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报考成功的考生可于11月9日至1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浙江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注意事项
1.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通常需24小时后才能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报名,提醒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交费前,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自行进行修改。在交费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考生只能提出删除原报考信息申请后进行重新报名和交费。申请方法:通过传真0571-88395085、88396760提出申请。重新报名后,已交考试费从原交费渠道退还。由于网上报名流程设置原因,在报名最后一天提出申请的无效。
2. 根据资格考试报名规则和疫情防控规定,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户籍地报考(即:网上所选“报名点”必须是考生在我省的工作地或户籍地)。同时,在报名时请务必认真仔细,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复核、证书领用等情况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3.报考流程中所有的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考前报考资格认定,对于应试科目全部合格的,还须进行考后报考资格复核,若未通过的,合格成绩无效。另外,对于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以及复核部门认为上传的学历证书材料有疑问的考生,还须补充材料或到现场审核。
省部属单位定义,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88395085。
六、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外文考办字〔2016〕6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三级口译每人每科140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每人每科150元,一级口译每人每科350元,同声传译每人每科450元;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科目为每人65元;各级别《笔译实务》科目为每人75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由监考人员发给。
七、成绩公布、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证书制发
(一)考试成绩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或下达合格分数线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由各考区人事考试机构分工负责,需要复核的应试科目全部通过的考生电子信息由浙江省人事考试院提供(含部分考生上传的证件信息,以及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信息)。负责报考资格复核(审核)的人员,只需对浙江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电子信息进行线上复核。其中,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或对上传的证件有疑问,且需进行现场审核的,具体审核时间、地点、所需提交资料由审核部门确定,考生逾期不到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对需要进行现场审核的人员,信息联络要到位,谨防遗漏,也请各位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填写可联络的电话号码。要确保复核(复审)的信息完整、安全和及时传送。 (三)对通过复核(审核)的成绩,公示10天。在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先予制作成绩合格证明。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在人社部下发证书后,考生可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四)特别提示:在合格成绩公示期间,如有来不及查实的问题,后续发文、制证等工作按计划进行,但在往后任何时候,一旦查实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等,将按告知承诺制的规定,作出合格成绩、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处理。
八、有关要求
(一)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资格考试考点防疫方案”和“资格考试考生防疫须知”(随疫情变化动态更新),发布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请相关考生在考前14天以上登录查看,考前做好相关准备,考中做好配合工作。
(二)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社部办公厅印发的《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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