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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四种情况下不允许进行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证书注册?立即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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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均不允许进行公卫执业医师证书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如果申请人对其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区设有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基地的考站进行测试。
医学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形式,采用A型和B型题,共有A1、A2、A3、A4、B1五种题型。助理医师适当减少或不采用A3型题。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约为600题,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为300题。
执业医师资格证是通过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后,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发放的,是我国从业医师必须拥有的证书,属于医疗技术方面的认可,证明持证人具有独立从事医疗活动的技术和能力,证书永久有效。
公共卫生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在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卫生事业管理、全科医学、康复医学、医学营养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能在公共卫生有关的学校、科研单位和公共卫生专业相关的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和其他公共卫生专业工作的高级医学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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