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关于中西结合专业能互相报考吗?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有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关于中西结合专业能互相报考吗?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有的具体内容吧!
关于中西结合专业能互相报考吗?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有哪些?
大家想知道医师资格考试信息吗?那么关于中西结合专业能互相报考吗?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有哪些?带着这个问题,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对于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毕业专业、试用期从事专业、报考类别应一致。
专业要求:
西医专业、中医专业不能互相报考;西医专业中的临床、口腔、公卫类别不能互相报考;
中医专业中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师承和确有专长类别不能互相报考,已取得助理资格证书的可继续报考执业资格;
中医院校中的西医专业不能报考西医类别,能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文件的除外。
类别要求:
报考类别与试用期岗位类别必须一致;
取得助理医师资格后使用第二学历报考执业医师的,专业必须一致;
五官专业可根据实际工作经历和岗位选择报考临床类别和口腔类别,但助理升执业时不能变更类别;
五年制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可以报考公共卫生类别;
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并在公共卫生岗位试用的,可以以该学历报考公共卫生类别。
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一般是在每年3月份-4月份左右。
2.考试时间: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时间由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一般7月进行实践技能考试,9月医学综合笔试。
3.2016年全国医师资格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22-3月29日24时,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需要网上报名的考生请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网上报名入口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3月31日-4月17日,具体以考点通知为准。
(3)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时间为2016年7月1日-7月15日。
(4)2016年中医执业医师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9月24、25日:
考试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八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医师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对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2005版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医学综合笔试部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2006年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部分)。
2006年2月,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颁布了2006年版中医师(助理医师)考试大纲,在突出中医、突出临床、突出基本知识的原则下,合理删减了部分考试科目,将中医经典著作内容纳入了中医基础理论考试范围之中,将传染病学、医学伦理学等科目纳入了考试范围,同时合理扩展了各考试科目的知识范围。
以上就是今天所要分享的内容,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还有其他疑问,也可到帮考官网或者相关网站去搜索看看吧。
以上就是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关于中西结合专业能互相报考吗?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有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考试最新资讯可以关注考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