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整理分享“中级会计《中级经济法》考试点:储蓄存款原则”一文,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将在9月7、8号举行,现在距离考试还有一段时间,考生们要养成多看书的习惯。环球网校小编整理分享“中级会计《中级经济法》考试点:储蓄存款原则”一文,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储蓄存款原则
我国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存储存款业务应遵守下列原则:
(1)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2)个人存款实名制原则
下列身份证件作为实名证件:
①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②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
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④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⑤外国公民,为护照。上述未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
代理他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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