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监理工程师《监理案例分析》考试:备考干货(五)

时间:2020-08-30 03:11: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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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监理工程师《监理案例分析》考试:备考干货(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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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监理工程师监理案例分析知识点(五):

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1.一般认为,合同的形式可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

2.合同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以合同形式的产生依据划分,合同形式可分为法定形式、约定形式。

4.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形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当事人约定采用。

5.《合同法》在合同形式上的要求是以不要式为原则的。

6.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定形式。

7.《合同法》采用合同形式的不要式原则的理由是:合同本质对合同形式不作要求、市场经济要求不应对合同形式进行限制、国际公约要求不应对合同形式进行限制、电子技术对合同形式的影响。

8.合同的形式是当事人意思的载体。

9.某施工合同,在施工任务完成后由于发包人拖欠工程款而发生纠纷,但双方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应当认定该合同已经成立。

10.合同自由的重要体现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

11.合同的首要条款是标的。

12.施工合同中的数量主要体现的是工程量的大小。

13.对于强制性的标准,当事人必须执行,合同约定的质量不得低于该强制性标准。

14.在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质量标准,如果没有国家标准,则依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则依地方标准执行;没有地方标准,则依企业标准执行。

15.建设工程中的质量标准大多是强制性的质量标准。

16.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适当履行合同的依据是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17.合同当事人希望通过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则必须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因为仲裁是以自愿为原则的。

合同文件的组成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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