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中山市实验中学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5人

时间:2020-08-28 08:22:4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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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中山市实验中学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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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教体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市有关文件规定,中山市实验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共5名,具体岗位见《中山市实验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符合粤教毕〔2019〕3号文所规定的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2019年毕业生,这类报考人员若获录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下同),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包括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与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相应,下同)。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所有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一经录用聘任,原则上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对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延迟一年试用期和转正;对两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5.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1)现役军人;(2)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5)近3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纪失信人员;(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7)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具体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2.具备招聘岗位表所列明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共有网络报名、确定入围考核人选、考核、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五个环节,具体如下: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加网络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网络报名和网络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具备考试资格。

2.网络报名时间及方法:

(1)2020年8月20日至 9月7日17:30(招聘系统报名功能于2020年9月7日17:30关闭),登录中山市实验中学招聘系统(www.zssyzx.cn)按照操作提示进行网络报名并上传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已在招聘系统注册并填写信息但仍未成功上报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2)网络报名所需材料及其要求:

①提交材料:a.《中山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报名表》(在招聘系统下载自行打印);b.《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须为《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里的专业代码)。若属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且属岗位表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在填报专业代码时以“999”代替和填写自己原本的专业全称,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专业判定材料;c.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2018年和2019年毕业生不需提交)、完整的学习成绩单(2018年和2019年毕业生佐证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d.2018年、2019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属粤教毕〔2019〕3号文所规定的择业期内的2018年、2019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或证明(证明中需明确考生属暂缓就业,若获录取可派遣到中山市);e.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f.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如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所获奖项、技能证书等),这类证明材料上传限10项以内。

②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毕业未满2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④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上传。

⑤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弄虚作假者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二)网络资格审核确认及确定入围考核人选

1.网络资格审核: 2020年9月8日我校将在招聘系统中对考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需于2020年9月8日20:00前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按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网络审核将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习成绩排名、专业素养、学术成果、社会实践成果、所获奖学金、校(院)级以上奖励等情况综合岗位匹配度等,择优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考试人选,不足1:6的,按实际符合资格条件报考人数确定入围考核人选。

2.确定入围考核人员:报考人员可在网络资格审核确认结束即2020年9月11日17:30后在招聘系统中查询自己是否入围考核。我校也将通过微信、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入围考试人员。入围考核人员请自行到我校招聘系统中下载《考核通知书》(包含考核所需材料清单、考核时间、考核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等)。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笔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1. 面试:

(1) 面试内容:采用试教(无生授课)和综合测试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试教占面试成绩的70%;综合测试占面试成绩的30%。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2)面试成绩确认: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员。若实际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进行考核;

2、笔试:考试内容为与高考相关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满分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统一设定为67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及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试教、综合测试、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签订就业协议

我校与考察及体检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因考察、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我校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合格后,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教育信息港和我校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暂不定岗位等级。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教育信息港及我校网上公布。

(二)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因个人原因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者;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6.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7.放弃聘用资格者;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9.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以上涉及的时间期限,如上级因新冠疫情作出调整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实验中学负责解释。

中山市实验中学咨询联系电话:0760-88331091;0760-86915955。

中山市实验中学监督投诉电话:0760-86915939。

中山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中心监督投诉电话:0760-89989922。

学校网站:http://www.zssyz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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