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房产估价师的注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房产估价师的注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的具体内容吧!
房产估价师的注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房地产估价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后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人员。国家实行房地产估价人员执业资格认证和注册制度。凡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单位,必须配备有一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提高,房地产行业的飞速发展,房地产估价师的需求也越来越高,有需求就一定有供给,因此报考房地产估价师的人也越来越多,因为国家规定房地产估价师必须在一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评定、取得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内执行业务。那么当很多同学辛苦考下证书之后,注册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下面文章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三种,下面是不同注册情况下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初始注册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初始注册申请表、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都需要复印,一式两份)、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如果聘用单位委托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的,人才服务中心需要提供托管人事档案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规定得知,取得执业资格在3年内(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起)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不需要提供达到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证明材料。如果考生已经取得房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超过3年(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起)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还要提供达到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证明材料。
(2)申请延续注册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延续注册申请表、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起后推3年)达到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证明材料。
(3)申请变更注册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变更注册申请表、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之所以变更注册,是因为申请人不在原单位任职,在新的聘用单位需要任职注册的)、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聘用单位委托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的,人才服务中心需要提供托管人事档案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
注意:1.快要退休人员,在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和变更注册的过程中不需要提供聘用单位委托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的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但应提供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2.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从事房地产教学、研究的人员,在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和变更注册的过程中虽然不需要提供聘用单位委托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的证明以及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申请人需要额外提供所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同意其在房地产估价机构注册的书面意见,申请人目前在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在职的,必须有房地产估价师机构的书面意见,否则不予注册,没有执业资格。3.非本国国籍居民和台港澳人员,外国人就业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日前,大量二手房上市,消费者需要评估房产的机会增多,房地产估价师也将更有作为。总而言之,证书考过之后注册问题也是一门很大的学问,并不是考过就完事了!早申请早方便,如果大家辛辛苦苦考过了房产估价师,尽量在3年内抓紧时间申请注册,就可以免除继续教育的材料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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