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分析|老人拿鸡蛋被拦后死亡,是否需要赔偿?

时间:2020-08-24 11:25: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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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分析|老人拿鸡蛋被拦后死亡,是否需要赔偿?

老人拿鸡蛋被拦后死亡,是否需要赔偿?

今年6月在江苏南通,一位谷姓老人在超市拿了鸡蛋,但是没有结账,于是被营业员拦下。监控视频显示,双方僵持了一会儿后,老人突然倒地。谷先生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其家属把超市告上法庭,索赔38万元。

法院会如何裁判,现在不得而知,但是有类似的案例我们可以借鉴一下

【案例简介】

2019年9月23日,在信阳市平桥区某小区南门广场上,小区业主郭某骑自行车与一名男童相撞,致其受伤倒地。同一小区的业主孙某见状上前阻拦意欲离开的郭某,希望其等待男童家长赶来共同处理此事,双方遂发生争执。在孙某报警等待处理中,郭某倒地不起,孙某拨打急救电话,郭某经抢救无效,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的家属将孙某、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索赔4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

1.孙某的阻拦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之内,其行为符合常理,不具有违法性。

双方虽发生言语争执,但孙某言语并不过激,亦未发生肢体冲突或其他超出必要限度的行为。

2.孙某的阻拦行为与郭某死亡的后果不具有法律上因果关系。

郭某自身患脑梗、高血压等多种疾病,事发当月曾在医院就医,事发前一周出院。孙某阻拦行为与郭某死亡后果虽先后发生,但孙某的阻拦行为本身不会造成郭某死亡的结果。

3.孙某对郭某死亡后果的发生没有过错。

虽孙某阻拦行为诱发郭某情绪激动,但事发前双方不认识且孙某不知其病情,阻拦行为目的是为保护儿童利益,不存在侵害郭某的故意或过失,对其死亡无法预见。且在郭某倒地后,孙某拨打急救电话予以救助。综上,孙某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4.郭某的死亡与小区物业公司对南门广场的管理职责履行情况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小区物业公司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此案例与今年发生的案例有诸多类似之处,对于超市的拦截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主观上是否有过错,等等,需要通过证据认定以及双方的辩论内容去裁判。

【相关考点】

在民事诉讼法的证明责任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在侵权责任中仍是如此。由原告证明存在: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被告主观上有过错。由被告证明:免责事由。

【相关真题】

甲与同事丙路过一居民楼时,三楼乙家阳台上的花盆坠落,砸在甲的头上,致其脑震荡,共花费医疗费1万元。甲以乙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而乙否认甲受伤系自家花盆坠落所致。对这一争议事实,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A.甲承担举证责任

B.甲、乙均应承担举证责任

C.乙承担举证责任

D.丙作为证人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A。解析: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即由原告证明的包括侵权行为、损害结果、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由被告证明自己无过错,以及免责事由。

本题中考查的是甲的伤害到底是不是由乙的花盆坠落导致的,此属于侵权行为,应由原告证明。A项正确,当选。B选项、C项错误,不当选。

本案中,丙是证人,证人并不承担举证责任,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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