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XX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地税机关用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揽税收工作全局
XX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地税机关用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揽税收工作全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努力提高依法治税能力,大力加强税收征管,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着力提高队伍素质,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进展,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收入规模、收入质量创地税机构组建以来最好水平
XX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给全区地税系统的收入任务是217亿元,比XX年实际收入数增长16.9%。为完成全年税收收入任务,全区各级地税机关采取切实有效的征管措施,克服收入任务指标重、税源基础较薄弱等困难,大力加强税源监控,提高依法治税能力,不断挖掘税收潜力,向征管要收入,向管理要效益,有力地促进税收收入的大幅增长。截至XX年11月底,全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按自治区人民政府任务考核口径,下同)232.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46.4亿元,增长25%,完成年度税收计划217亿元的1**%。
XX年全区地税收入呈现的一大亮点是xx经济区税收增长迅猛。XX年初,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加快推进经济区全面开放开发的决策后,xx经济区的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四市迎来新一轮经济大发展,沿海基础设施大会战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加快推进,房地产产销两旺,旅游、商贸投资、洽谈等经济往来日益繁荣,四市地方税务机关紧紧抓住有利形势,全面加强税收征管,确保经济发展形成的税源及时足额转化为税收收入。XX年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市地税局组织各项收入分别为53.2亿、8.9亿元、5.7亿元和7.2亿元,分别比XX年同期增长29.4%、28.3%、36.3%和30.3%,均高出全区地税收入增长水平,呈现了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
组织收入的主要工作措施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确保应收尽收。一年来,各级地税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做到依法治税和完成收入任务相统一,坚决制止和防止有税不收或为了完成任务而搞违规操作的违法行为。从年初开始,各级地税机关就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抓早、抓紧、抓实、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基本实现了应收尽收、均衡入库、收入进度与时间进度同步的目标。
完善收入任务分配机制,落实组织收入工作责任制。坚持自下而上为主的任务分配方式,提高税收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使收入计划与当地税源尽可能相吻合,形成了条块合力。根据自下而上确定的收入任务和税源分布情况,各级税务机关及时明确、调整“开门红”、“双过半”和全年的收入目标任务,把目标任务分解到一线征收单位、一线征收人员,层层建立起一把手负总责的收入任务目标责任制,确保组织收入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有效增强了各级地税机关抓组织收入工作的积极性和紧迫感。
加强税收分析预测,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一年来,各级地税机关逐步建立完善月、季、年收入分析预测制度,加强对影响税收的经济因素、政策因素、征管因素的分析。重点分析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区域和产业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新出台税制改革和税政调整因素、重大投资项目等因素对地方税收的影响,更加准确地反映相关因素对地税收入的影响程度,同时及时发现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征管工作的薄弱环节,提出组织收入的措施和建议。各级地税机关在深入开展税源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及时将税源分析预测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向有关部门通报,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组织收入工作的支持,有力促进了组织收入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