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十二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时间:2018-10-10 10:00:38 来源:

【摘要】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培养、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根据高检院关于全国检察人才队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培养、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根据高检院关于全国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加快推进人才强检战略,切实把人才队伍建设放到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1、我院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的成效:最近几年,我院通过深入开展人才工程建设,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制度保障人才,使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人才工作理念不断更新,人才强检意识明显增强;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程度明显提高,岗位练兵、实务培训等措施更具针对性,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人才的引进、培养、选拔、使用和激励保障等制度不断深化,初步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检察人才工作机制;在全市率先启动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涌现出一大批优秀人才,向上级机关输送了十余名优秀干部,成为名副其实的“人才库”。

  2、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还没有完全深入人心,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科学人才观尚未真正树立;人才在检察工作发展中的关键性地位和作用发挥得不够,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符合司法属性、检察特点的人才工作机制;人才的评价体系尚未建立,人才的选拔、任用、激励机制尚不健全;高层次的领军人才缺乏,业务骨干的成长速度趋缓;对人才教育培训资金投入不够;人才的总量、素质、结构与我院面临的形势和承担的任务还不很适应。这些问题的存在,已成为制约我院持续发展的“瓶颈”。

  3、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精湛业务技能的检察人才,稳步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增强核心竞争力,推进我院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实现路径和根本保证,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不断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开创人才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4、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切实做到以提高执法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培养为重点,以制度和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全面提高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促进各类人才脱颖而出,为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海西和谐社会首善之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5、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加快培养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建立培养体系完善、评价和使用机制科学、激励和保障措施健全的人才工作新机制;人才队伍的知识结构、思想道德素养、专业素养与检察事业发展的要求、与我院要走在全国基层检察机关前列的要求基本相适应;人才的执法能力明显增强,人才对检察工作的推动作用更加显著。

  ——人才队伍的整体实力走在全国检察系统前列。到2018年,配合上级院培养出1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20名高层次人才,40名业务骨干;在全国“十佳”公诉人等各类检察人才评比活动中争取榜上有名;在全省、泉州市检察系统第三届业务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提高检察人才队伍的学历层次。到2018年,检察人员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5%,研究生学历比例达到25%。

  ——提高检察人才队伍的法律专业比例。除了在后勤部门工作的人员外,法律专业人才比例,到2018年要达到85%以上。

  ——人才工作中执法能力建设的地位更加突出。全面提高检察人员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要围绕执法能力建设这一核心,政治素质、知识结构、工作能力和业务实绩应成为衡量人才、选拔使用人才的主要标准。全面提高各类检察人才坚决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保持政治坚定、清醒、敏锐的能力;科学分析、判断形势,驾驭检察工作全局的能力;正确理解立法精神,综合运用法律指导办案实践的能力;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研究解决检察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把握检察工作规律,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公正执法、廉洁办案,实现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的能力。

  ——人才的结构和分布更加合理。充分发挥不同年龄段检察人员的作用,保持检察人才队伍合理的梯队结构。努力造就“三支队伍”:“一支精通本部门业务、熟悉相关专业知识、能独立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检察官队伍;一支服务意识强、精通本职业务的检察事务官队伍;一支思想政治素质高、综合调研能力强、服务保障有力的检察行政人员队伍。”根据不同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培养出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人才,使人才在各部门的分布更为合理。

  ——人才工作的各项机制更加完善。建立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模式相对应的各类检察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建立科学的检察人才评价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氛围。实现人才培养、选拔、使用的有机结合和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保持人才工作制度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生动局面。

  二、以执法能力建设为核心,提高检察人才的专业化水平

  6、坚持把检察官队伍建设作为检察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重点。充分发挥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和执法能力建设核心,提高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强化对检察官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的养成教育,统一、完善检察官的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推动检察官司法理念的更新。严格检察官准入制度,改进检察官遴选办法,加大检察官培养力度,完善检察官考核管理,提高检察官职业保障,切实把执法能力建设贯穿检察官选拔任用、考核培训、教育管理全过程。

  7、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培养一批精通法律、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和检察实践能力,能指导、解决疑难复杂案件,承担重大课题和开展其他专项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重视在检察工作实践中培养、选拔高层次人才,突出高层次人才在司法实践、理论研究中的领军作用和示范、辐射作用;规范、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机制。对不同的高层次人才,根据需要和可能,采取不同的培养方式和途径,因材施教,按需施教。对检察业务专家的培养对象,主要采取高学历教育、接受国内外高层次培训和进行高水平学术交流、重大课题研究等方式。对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主要采取参加高学历教育、进行跨学科学习研究、组织专门进修或培训等方式。对专门型人才的培养,主要采取组织进修、专门培训等方式。

  8、加强业务骨干队伍培养。大力提倡在岗位实践中培养人才、发现人才、使用人才,开展经常性的技能竞赛,鼓励人才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脱颖而出,初步建成一支法律基础理论和检察业务知识扎实的业务骨干队伍。切实加强对业务骨干的统一管理和分类使用,发挥好业务骨干在办案实践、实务研究、司法交流和科技强检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的传帮带作用,由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干警帮带工作能力较弱的干警,着力促进全员提高、全面提高。

  9、重视检察行政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各类岗位的实践性、技能性要求,按照人才分类管理的要求,加强政工人才、检务保障人才、检察技术人才等实用型人才的培养,为各类实用型人才更好地服务保障检察事业创造条件。针对专长和能力素质结构,创造各类实用型人才发展成才的机会,把最合适的人才放到最合适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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