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二章)

时间:2020-08-19 05:47:23 来源:

【摘要】 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二章)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二章)的具体内容吧!

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二章)

大家知道初级会计师考试吗?那么关于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有哪些信息呢?接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一)掌握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二)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三)掌握合伙企业财产、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合伙企业的入伙与退伙;   

(四)熟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五)了解企业的概念和分类;   

(六)了解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概念。  

看了这些考试的基本要求后,就要继续看具体的考试内容了,考必过也为考友们理了出来哟! 

第一节 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一、企业的概念   

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二、企业的分类   

1.按企业投资人的出资方式和责任形式不同,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等。   

2.按企业投资者不同,分为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按企业财产所有制性质的不同,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等。   

4.按企业规模大小的不同,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   

5.按企业主要营业的性质不同,分为工业企业、商业企业、金融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各种服务性企业等。 

6.按企业的法律地位的不同,分为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7.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的不同,分为中央企业、地方企业、乡镇企业等。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内容信息,对于考必过了解到企业这个考点,只要是经济类的考试,几乎都有涉及。所以,考友们平时在学习时,就要多注意一下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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