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
关于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30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 2018年10月13—14日
10月13日上午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4日上午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点设在连云港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组织分工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三、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考部分科目人员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职称证书限药学、药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按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附件1)执行。
(四)有关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时间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此项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网上支付报名方式。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我市执业药师报名仅限接受工作单位在连云港地区(含县区)或户籍所在地为连云港地区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具体事宜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zg.cpta.com.cn/examfront(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7月23日—8月2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8月3—5日。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内西侧窗口(海州区朝阳东路1号,原市劳动局)。
网上支付时间:2018年7月23日—8月6日。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518-12333、85812148。
报名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8-85826670。
(二)从2018年报名开始,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三)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四)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新考生),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信息确认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药学(中药学)岗位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附件2);
5.如需委托办理资格审核等事项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本项考试结束后,经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开具工作证明的单位应对其所报考人员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市药监局备案。
(五)老考生(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老考生且有档案号)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六)准考证打印及发票领取时间
1.准考证打印:考生于2018年10月6日起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打印准考证。
2.发票领取:如需开具发票,可持本人身份证于考后一个月之内至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室(朝阳东路1号406室)领取考试收费发票,逾期不补。
六、教材征订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和《关于2018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应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16年第1号、2017年第1号和2018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指南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省内各市新华书店均有出售。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附件:(点击查看》》)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doc
2.岗位业务工作证明.doc
3.授权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