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西藏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
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西藏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2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西藏考区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包括4个考试科目。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表:
10月13日
上午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4日
上午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本次考试考区统一设在拉萨市。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参考《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链接:http://www.med126.com/yaoshi/2015/1114088.shtml)执行;报考人员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初审及网上缴费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8月10日。
网上报名地址: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照片预处理
“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考生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注册”按钮,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用于以后报考其他考试使用。
3.考生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需要报考的考试类别,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西藏”,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并经本单位盖章,用于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现场资格初审及缴费时间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要求,本次考试我区实行考前报名初审与考后资格复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请考生诚信报考。
曾在2016年、2017年在西藏考区参加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为“老考生”,“老考生”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直接网上缴费完成报名即可;其他参加考试的考生类型为“新考生”或“异地考生”,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初审时所有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需本单位审核盖章)、从业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7月25日至8月10日正常工作日进行。
现场资格初审地址: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工人事处(拉萨市当热西路6号,电话:0891—6830396 )。
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资格初审后,请携带盖有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送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6办公室)进行网上资格确认。否则,将无法进行下一步网上缴费工作。
通过网上资格确认后,考生请及时登陆报名网站完成网上缴费工作。
网上缴费时间:7月25日至8月11日(支付方式为:支付宝)。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本项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10月8日至10月12日,已交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
按照相关收费文件规定,执业药师收费标准为85元/科;需开具财政统一收据的考生,请于7月25日—8月11日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开具收据。
(六)考试大纲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和《关于2018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请告知应试人员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16年第1号、2017年第1号和2018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封面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进行作答。
(二)届时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拟合格考生在成绩公布20个工作日内,根据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新浪官方微博通知做好考后资格复审工作。
(三)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等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答案雷同,将给予考试无效的处理决定。考生在考试中要认真检查填涂信息,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7月23日
附件:
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兹有我单位正式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 ),自 年 月起至今在我单位从事 工作,累计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共 年,符合执业药师报名条件。
该同志在我单位工作经历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证明。
法人签字:
单位签章:
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