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规划师考试网权威发布2017年山东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报名条件,更多2017年山东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报名条件相关信息请访问注册城
规划师考试网权威发布2017年山东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报名条件,更多2017年山东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报名条件相关信息请访问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网。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正式发布《2017年山东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无忧考网从公告中了解到,报名时间:8月24日-30日【报名入口】,2017年山东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如下: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四科)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参加免2科报考条件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参加免1科报考条件
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
专业 | 学位或学历 | 工作年限 | ||
城 乡 规 划 | 专科 | 6 | ||
本科学历或学位 |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的 | 4 | ||
专业评估(认证)的 | 3 | |||
硕士学位 |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的 | 2 | ||
专业评估(认证)的 | 1 | |||
博士 | 1 | |||
城市规划 | 硕士学位(专业学位) | 专业评估(认证)的 | 1 | |
建筑学 | 学士学位(专业学位) | 4 | ||
硕士学位(专业学位) | 2 | |||
其他专业 | 专科 | 7 | ||
本科 | 5 | |||
专业评估(认证)的本科学历或学位 | 4 | |||
硕士学位 | 3 | |||
专业评估(认证)的硕士学位 | 2 | |||
博士 | 2 |
注: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成绩2年滚动。
2.符合《规定》第八条第(五)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成绩3年滚动。
3.(1)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2)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学位等同。
4.(1)《规定》第八条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2)“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