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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陕西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已公布
报名信息一览表
报考考试科目 | 网上注册提交信息时间 | 资格审核时间 | 缴费时间 | 缴费形式 | 准考证打印时间 | 考试时间 |
注册城乡 规划师 |
8月6日至13日17:00 | 考前+考后审核 | 8月6日至14日17:00 | 网上缴费 | 考前七日内 | 10月17日至10月18日 |
根据陕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0年陕西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通知》:
2020年陕西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8月6日至13日17:00
2020年陕西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
摘自《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人社部规〔2017〕6号)
第八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
专业 | 学位或学历 | 工作年限 | |
城乡规划 |
专科 | 6 | |
本科学历或学位 |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的 | 4 | |
专业评估(认证)的 | 3 | ||
硕士学位 |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的 | 2 | |
专业评估(认证)的 | 1 | ||
博士 | 1 | ||
城市规划 | 硕士学位(专业学位) | 专业评估(认证)的 | 1 |
建筑学 | 学士学位(专业学位) | 4 | |
硕士学位(专业学位) | 2 | ||
其他专业 | 专科 | 7 | |
本科 | 5 | ||
专业评估(认证)的本科学历或学位 | 4 | ||
硕士学位 | 3 | ||
专业评估(认证)的硕士学位 | 2 | ||
博士 | 2 |
摘自《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人社部规〔2017〕6号)
第五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符合《规定》第八条第(五)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第八条《规定》第八条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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