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知识点总结三十五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知识点总结三十五的具体内容吧!
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知识点总结三十五
1、可燃气体探测器:依次逐个对探测器施加达到响应浓度值的可燃气体标准样气,采用秒表测量、观察方法检查探测器的报警功能,探测器应在30s内响应;撤去可燃气体,探测器应在60s内恢复到正常监视状态
2、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中其他各种用电设备、区域显示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功能检验:
(1)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检验;
(2)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验5台;
(3)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30%~50%的比例抽验、但抽验总数不应少于5台;
(4)各装置的安装位置、型号、数量、类别及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流指示器、信号阀等按实际安装数量的30%~50%的比例抽验;
4、每日应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至少全部清洗一遍;不同类型的探测器应有10%且不少于50只的备品。
5、监控中心作为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核心,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而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系统在各项功能调试后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不少于1个月。
考必过友情提示:为了避免错过当地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缴费时间、资格审核时间等重要考试节点,您可以标题下方的免费预约短信提醒!以上内容是考必过一级消防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的"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知识点总结"。
以上就是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知识点总结三十五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考试最新资讯可以关注考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