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考试网权威发布2018年新疆司法考试报道时候预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更多2018年新疆司法考试报道时候预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
司法考试网权威发布2018年新疆司法考试报道时候预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更多2018年新疆司法考试报道时候预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信息请访问国家司法考试网。
【导语】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修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同时扩大了法律从业资格考试的适用范围,在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四类人群之外,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也将实行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考必过整顿了2018年新疆司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道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考必过根据历年司法考试报道时候推测,2018年新疆司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道时候预计为6月,在报道期间内,广大考生可登录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道。
2018年新疆司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道时候预测:2018年6月
2018年新疆司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道网站:国家司法考试中心
2018最新报道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道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道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道手续的,报道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三)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四)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道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道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的;
(五)因其他情形被处以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