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关于2017年度价格
关于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关于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8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共同负责。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市物价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物价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负责终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9月16日、17日两天。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点设置视各地报名情况另行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5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台居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获准免试1科的条件: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时间,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本次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凡截至2017年合格科目成绩仍在有效期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的,2014年、2015年通过部分应试科目;级别为免一科的,2015年通过部分应试科目)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更改报考级别。
六、报名组织
(一)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无锡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本次收尾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本省的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外省转入的老考生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6日—6月29日
现场审核时间: 6月29日、6月30日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7月3日(农行卡不支持网上支付)
(二)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亦不允许更改报考级别,本次收尾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本省的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外省转入的老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现场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如修改过信息的需重新打印确认后的最终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单位意见并盖好公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
3.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审计专业);
各审核点审核地址:
审核点 | 机构名称 | 现场审核地点 | 审核时间 | 电话 |
无锡市区(含锡山、惠山) | 市人事考试中心 | 广瑞路2号40-41号窗口(无锡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 | 9:00—11:3013:00—16:30 | 85740575 |
江阴市(29日) | 江阴市职业能力培训与鉴定管理中心 | 君巫路100号1号楼多媒体教室 | 8:30—11:0013:30—16:30 | 86860421 |
江阴市(30日) | 江阴市人社局 | 澄江中路9号市政府大厦0421室 | ||
宜兴市 | 宜兴市人社局 | 教育西路1号6号楼305室 | 8:30—11:0013:30—16:30 | 87952891 |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各审核点应认真审核材料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各报名点应于7月3日前将报名材料按报考级别分类报市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物价局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需要邮寄考试费用财政票据的考生,请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http://www.wxrsks.com/wxkszx/FMSFee/CheckOut.aspx进入财政票据邮寄信息采集及缴费系统,填写信息并缴邮费,截止日期8月3日。发票将于8月18日统一邮寄。不需要邮寄的考生请在8月14日-18日(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40-41号窗口(无锡市广瑞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领取,逾期不领的将统一开票上缴财政。
(四)有关报名注册、报名信息修改的办法请在无锡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一栏查看。
(五)9月8日—14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精神,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八、教材征订
2017年度考试仍以2010年版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为适应近年来部分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编发了《法学基础知识》和《价格政策法规》两科补充用书,原考试用书与补充用书不一致之处,以补充用书为准。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及考前培训事宜,请与省价格认定局联系,电话:(025)83338062。
附件:1. 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