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内蒙古兴安盟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20年内蒙古兴安盟高中招生录取办法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20年内蒙古兴安盟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考必过整理了关于2020年内蒙古兴安盟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普通高中全盟普通高中分两个批次进行录取。各批次网报时,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志愿填报。
乌一中、乌二中强基计划招生在网络录取之前进行,为提前录取批次,所有被录取的学生名单将在兴安盟教育局网站、兴安盟中考信息服务平台和报考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再进行网络志愿填报,未被录取的考生正常按程序进行志愿填报即可。
一、第一批次学校录取
乌兰浩特一中(汉授)、乌兰浩特二中(蒙授)
第一次录取:“统招生”录取办法
1.盟教育局以今年下达两所学校的统招计划数(乌一中342人、乌二中157人)为基数,划定一个统招志愿填报最低控制分数,在此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可以填报第一批次的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2.第一次统招生录取时,对考生的身份没有要求,统招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均可填报。
3.在网报过程中若出现招生计划内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末位并列排名情况时,则一起投档,并列录取。
4.在统招生额满录取结束后,会产生一个“统招录取线”。
5.统招录取结束后,已被录取的考生即被“锁定”,不能再参加“分招”和第二批次的志愿填报。
6.注意事项:
※达到第一批统招最低控制分数且符合定校择优的考生如填报了第一批次统招志愿,但未被录取,可继续填报第一批次学校的分招志愿。
※达到第一批统招最低控制线且符合定校择优身份的考生务必在统招录取时段填报乌一中、乌二中志愿,如未填报,即默认为该生不填报第一批次学校(乌一中、乌二中),将无法填报第一批次的分招志愿,只能填报第二批次学校的志愿。
※达到第一批次统招和分招录取最低控制线,但考生自愿报考旗县市优质普通高中,可以等待第二批次时填报志愿。
7.“统招生”录取结束后,进入“分招生”录取阶段。
第二次录取:“分招生”录取办法
1.盟教育局今年下达给各旗县市乌一中、乌二中“分招指标”,各旗县市教育局将本旗市的“分招指标”分配到所属初中学校。盟教育局以各旗县市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乌一中“分招指标”为基数,在“统招录取线”下80分内,按照初中学校的“分招指标”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盟教育局以各旗县市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乌二中“分招指标”为基数,在“统招录取线”下120分内,按照初中学校的“分招指标”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2.第二次“分招生”的录取对考生有严格的身份限定,汉授考生只有符合定校择优身份且成绩在“统招录取线”下80分以内的考生才可以填报乌一中;蒙授考生只有符合定校择优身份且成绩在“统招录取线”下120分以内的考生才可以填报乌二中。
3.在网报过程中若出现招生计划内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末位并列排名情况时,则一起投档,并列录取。
4、“分招生”录取结束后,如果所有学校的“分招指标”都额满完成,则进入特长生录取阶段。如果有“分招指标”未完成的情况出现,则进入“分招生”调剂录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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