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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贵州黔南州瓮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资格复审安排
2020年贵州黔南州瓮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资格复审安排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签署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5、四项目人员需持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项目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需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
6、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服务县(市、区)教育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
7、退役士兵须提供有效退役证明;
8、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
9、驻瓮安部队随军家属需提供部队团级及以上单位出具的随军证明材料原件;
10、村居干部须提供经瓮安县委组织部或瓮安县民政局确认任职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相关证明原件;
11、瓮安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瓮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12、报考教师职位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现教师资格证已申报成功的,需提供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认定机构出具教师资格证已申报受理的证明原件;暂未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内未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报考卫健系列有执(职)业资格要求的职位,2018年及以前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相关的执(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执(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其中:职位要求护士执业准入资格证书的,无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13、考务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按规定调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数,调减后仍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必须书面签署瓮安县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职位调整情况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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