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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事业单位招聘报考资格条件(9月5日笔试)
2020年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事业单位招聘报考资格条件(9月5日笔试)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7月23日至2002年7月23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要求的为准;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专业对应的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资格条件,均以2020年7月2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上述证书及相关证明,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文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逾期未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1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公告:《2020年福州市鼓楼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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