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7〕115号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函〔2017〕115号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
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7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7号),现就做好我区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级注册建筑师:2017年5月6日、7日、13日、14日
二级注册建筑师:2017年5月6日、7日
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报考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本文附件2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2)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3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本文附件3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以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报名办法
2017年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上午9时至3月14日上午12时。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电话:(0951)5099130、5099131。
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科目。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上传相片。考生须上传近3个月内本人免冠正面证件数码彩色照片(格式为jpg,保存空间为5kb-25kb)。考生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编辑软件处理后再上传,保证格式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4.打印报名表。考生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7年3月6日至1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过期不再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电话:(0951)5555751、5555752、5555753。因现场确认需取号排队,每天审核人数有限,为避免考生都集中到确认后期审核,请考生尽早安排时间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的考生提供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
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4.近3个月内同底2寸彩色冲洗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3月6日至3月15日。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按照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考务费:客观题考试(基础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专业考试(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4月28日至5月4日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成绩有效期及其他要求
(一)考试大纲及成绩有效期。按照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由原五年改为八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由原二年改为四年。具体实施办法按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执行。2017年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科目及成绩有效期等保持不变,暂停的考试年份(2015年和2019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二)考试用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
2.201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doc
3.2017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doc
4.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doc
5.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doc
6.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