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普通话考试网权威发布2017年第十二期天津普通话水平测试网上报道通知,更多2017年第十二期天津普通话水平测试网上报道通知相关信息请访
普通话考试网权威发布2017年第十二期天津普通话水平测试网上报道通知,更多2017年第十二期天津普通话水平测试网上报道通知相关信息请访问普通话考试网。
【导语】考必过从天津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得知,2017年第十二期天津普通话水平测试网上报道通知已宣布,想要报道的同学请仔细阅读:
天津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郑重提醒广大考生,中心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代为报道,本中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中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为满足广大考生的考试需求,本月将增测一期,共计900人,采取集中报道、分批考试的方法,报道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考试批次以及考试时候,考生必须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测试时候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国家规定,三个月之后方可再次报道。
请考生详细阅读本期公告,登录“天津市普通话测试网上报道系统”(http://bm.tjyywz.com)报道参加考试。
一、具体安排
2017年第十二期普通话水平测试网上报道即将开始,除寒暑假期以外(寒暑假期测试安排以“信息公告”内通知为准),本月测试将分两批进行,统一时候集中报道,报道到期或额满即止,请您妥善安排好自己的报道时候。
请务必仔细阅读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天津市社会人员网上报道留意事项。
(点击阅读)
1.报道
报道时候:2017年12月4日上午10:00至12月6日全天。请务必留意名额限定为900人。(名额报满,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注册报道)
报道方法:网上报道。请登录网址http://bm.tjyywz.com注册,并按照要求报道、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注册报道入口仅在报道时候开放)
留意:请务必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该照片为证书的印制照片,请考生认真对待(照片要求:背景颜色为红、蓝、白色均可;分辨率为390*567;文件格式为×××.jpg;规格大小不超过1M)。请勿对照片进行任何修饰,禁止使用艺术照片、生活照片。审核不通过将影响考试。(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中心将以短信的方法通知不合格的考生)
2.准考证打印
报道成功后,考生请于2017年12月7日—12月11日上网查看所属批次,并于考试前打印准考证。查询方法:登录天津语言文字网,点击首页中“PSC普通话水平测试”,打开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天津)打印系统”打印准考证。(本打印系统只支持测试当月打印)
3.测试
测试时候:第一批次2017年12月12日;第二批次2017年12月24日。(系统自动分配考试批次,无法更改)请务必按照准考证上具体的“测试时候”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候考。
测试地点:天津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周邓纪念馆侧门对面,请从跳水馆旁边的小门进入考试区域)
请务必连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测试,缺少两证之一者不得参加测试。
4.成绩查询
考生可根据准考证上所提示的“领证时候”前一周登录天津语言文字网,点击首页中“PSC普通话水平测试”,打开“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查询网址”进行成绩查询。
5.证书领取
①本人领取
需连带应试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方可领取。(若准考证丢失,请连带应试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到我中心填写一份准考证丢失说明,复印件上请注明:此身份证复印件仅用于领取普通话等级证书。该复印件及准考证丢失说明由中心存档)。
②他人代领
须要同时连带应试人的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若准考证丢失,请连带应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到我中心填写一份准考证丢失说明)应试考生需在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填写代领委托说明:因本人××××××(事由),经同意由×××(代领人姓名)代为领取普通话等级证书,证书中途遗失、损坏等情况由本人负责。
③未按规定日期领取
未按规定日期领取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由测试单位代为保管三个月,考生可在三个月内的每周一、三领取,领取规定同上,逾期未领的证书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销毁。
④证书遗失办理证明
天津市社会考点的考生需连带本人网上成绩查询截图(纸质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来中心办理。
学校考点的考生需连带由学校教务处开具的证书遗失说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统一于每周二、四进行办理。
6.证书领取时候:增测及常规测试同期发证,因适逢元旦、春节,证书领取将推迟至2018年2月26日(周一)至28日(周三)
7.办公时候: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8.领证地点:同“测试地点”
二、联系电话:022-83215219
(征询时候: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