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市直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
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市直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7〕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1、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建筑设计”、“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作图题)”、“建筑结构”、“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9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8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建筑结构与设备”、“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4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3、2017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科目及成绩有效期等保持不变,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9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二、报名
2017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 或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 查询考试成绩
附件2:
2017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参加知识题考试:
一、考生应携带2B铅笔、橡皮、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二、在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印于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三、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参加作图题考试:
一、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二、考生应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作图题考试: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订书机,刮图刀片,胶带纸等。不得携带草图纸、涂改液、涂改带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应携带2B铅笔。
三、正式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本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规定的栏目内,姓名、准考证号应用正体书写,清晰并易于辨识。参加“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须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
四、作图题必须按规定的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许徒手绘制的线条,其有关说明见相应作图题科目“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中的规定。
五、考生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作答完毕后由考生本人将全部试卷按照页码编号顺序用订书机重新装订成册,订书钉应订在封面指定位置。
六、“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两个作图题考试科目试卷上有选择题,考生按下列三个步骤完成作答:1.作图;2.根据作图完成选择题作答,并将所选选项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在括号内;3.根据选择题作答结果填涂答题卡,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漏做其中任一步骤均视为无效卷,不予评分。所选选项必须写在括号内,不写、写在括号外或用“√”、“×”等符号表示的,人工复评时不予认可,不予评分。选择题只能选择一个正确答案,且试卷上选择题所选答案必须与答题卡所填涂答案一致。
七、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无法评分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1.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错误的;
2.试卷缺页的;
3. “建筑技术设计”或“场地设计”科目作图选择题与答题卡选项不一致的;
4. “建筑技术设计”或“场地设计”科目的作图选择题、答题卡作答空缺的。
5. “建筑技术设计”或“场地设计”科目试卷上的作图选择题未按规定填写答案的。
八、特别提请注意,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用彩色笔、铅笔、非制图用圆珠笔及泛蓝色钢笔等非黑色绘图笔制图的;
2.将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的;
3.在试卷指定位置以外书写姓名、准考证号,或在试卷上做与答题无关标记的;
4.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带修改图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