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办市函[2006]281号有关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 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
有关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 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根据全国统一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负责本地区考试命题和组织实施考试工作,人事部、建设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地区圆满完成了2005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任务。根据有关地区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0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经研究决定,2006年度选用二级建造师统一试卷和评分标准的地区,考试时间统一定于9月16日、17日举行,请认真做好考试前的名项准备工作,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2006年9月16日 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5∶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06年9月17日 上午: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二○○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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