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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9年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关于辽宁2019年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你看了吗?没有看就来看看考必过给大家带来的这篇文章吧!公示如下: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现将辽宁省2019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29人。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28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证书发放按照属地化原则,具体时间请关注各地证书发放部门工作安排。
再看看城乡规划师的报名条件吧!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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